【消委會】日費計劃自動過期 港女深圳手機漫遊三分鐘被收$1400
在外遊期間,如何才能以「最抵」價格享用上網服務,一直困擾不少人,一時不慎隨時招致「天價賬單」。
有電訊用戶早前到深圳,以為兩年前已申請的漫遊日費計劃,費用有限,於是無關手機。怎料一過境連上內地網絡,就收到驚嚇收費短訊,僅三分鐘,漫遊費就要付1,400元;其後再收另一短訊,通知漫遊費已升到4,500元。
別以為在本港就可安心,有市民到八仙嶺行山,其後發現被收取200多元數據漫遊費。電訊商最後豁免有關收費,但提醒該「山系」市民在港也要全面暫停漫遊功能。
有部分人則會選擇定額收費數據漫遊計劃,因購買容易,使用也方便。消費者委員會在最新一期《選擇》月刊中,提到類似的漫遊服務,不同計劃的收費極為參差,日費相差可以多達9倍。而且不同計劃在釐定收費時,對「一日」的定義均不盡相同,令消費者無所適從。有消費者即使選購定額收費數據漫遊計劃,但仍收到高額的賬單。
不同計劃日費相差9倍
消委會分別向「3香港」、「自由鳥」、「中國移動」、「csl./1O1O」、「香港寬頻」、「SmarTone」及「新移動通訊」七間服務供應商,查詢合共79個定額收費數據漫遊服務計劃詳情。當中28個計劃按使用日數定額收費,30個屬預先購買或申請指定日數的計劃;餘下21個為需簽約12至36個月的月費計劃。
結果發現,即使屬同類日費漫遊計劃,收費差異也相當大。消委會舉例指,適用於内地的日費計劃,收費介乎$20至$198,相差近9倍,其中「自由鳥」僅收$20即可使用300MB數據(其後限速128kbps)。
同樣無限數據 日費可以是$198 也可以是$48
另有兩個分別來自「csl./1010」及「新移動通訊」、日費$198的計劃,雖然提供無限數據,不過「中國移動」一個只須$48日費的計劃,同樣提供無限數據,收費僅是前兩者的四分之一,而且同日往返內地及澳門不另收費。
另外,7個適用於歐洲漫遊數據日費的計劃收費介乎$60至$198,相差也達2.3倍。在5個收取最高價格($198)的計劃中,僅1個可於同日往返歐洲各國只收取一次費用,有3個每次過境都會按「新一日」收取費用。
「一日」也有4種定義
此外,消委會發現各計劃對於「一日」至少有4種不同定義。服務一般都由開始使用服務起計算,直至當日23:59為一日。可是有的計劃會按當地時間計算;有的按當地首都時間計算,如消費者外遊加拿大溫哥華,日費卻以渥太華時間計算;有的會按香港時間計算。
消委會形容上述3種做法都很混亂,徒然增加消費者計算日費計劃的難度,認為部分計劃會由使用起計的24小時定為一日,做法相對簡單易明,較値得採用。
即使選購漫遊服務也可能「跳網」 照樣中伏
至於「人見人怕」的漫遊天價賬單,消委會提出幾種可能的原因。例如有部分消費者即使已選購漫遊服務,外遊時手機網絡也有機會自動「跳網」至其他訊號較強的非指定網絡,導致「中伏」;另外由於本地部分郊遊路線接近內地邊境,流動裝置或自動連接內地邊境的網絡,導致使用者被收取漫遊服務收費。
有投訴個案事主則指出,本身外遊2個月,但被營辦商安排購買34個月的漫遊計劃。由於事主無法提供交易截圖或相關錄音作為證據,營辦商則堅稱已向事主說明清楚細則,拒絕取消合約。事主向消委會求助後,仍無法處理,要用其他途徑。
消委會建議,市民外遊時應將手機設定為「手動」選擇網絡,若毋須使用漫遊服務,應將手機轉至「飛行模式」並關閉流動數據及漫遊服務功能,非外遊時也應長期關閉數據漫遊功能。另由於現時登入購買漫遊服務十分方便,只需一兩個步驟就可完成,消費者購買前更應仔細閱讀條款,並保留相關交易截圖保障自己。
今期《選擇》月刊披露兩宗投訴。
其中李小姐兩年前申請了B營辦商的日費計劃,她早前到訪深圳,以為以日費計劃漫遊,但不到兩分鐘就收到營辦商發出600元數據漫遊費短訊提示,再過1分鐘又收到提示收費已達1,400元,以及暫停其數據漫遊功能。但及後李小姐再收到兩個短訊,一個提示她申請日費計劃,另一個提示數據漫遊費已逾4,500元。
營辦商要挾續約才減收一半 事主憤向消委會投訴
李小姐回港後作出投訴,B營辦商表示當年日費計劃的申請設有時效,並已過期,如她為本地月費計劃續約,營辦商願意減收一半爭議的數據漫遊費。李小姐無法證明當時的日費計劃設有時效,又不滿營辦商暫停其數據漫遊功能後仍繼續收取費用,以及要挾續約,遂向消委會求助,經多番調停,李小姐仍需支付三成有關數據漫遊費用,但毋須繼續履行餘下本地月費計劃。
八仙嶺行山後被收200多元數據漫遊費
另一個案張先生早前收到C營辦商發出的月費帳單,發現被收取200多元數據漫遊費。他翻查資料,確定使用數據漫遊當日並無離境,只是曾到八仙嶺行山,認為營辦商收費無理,遂向該會尋求協助。經調停後,營辦商同意豁免是次數據漫遊費用,另建議張先生全面暫停漫遊功能,以免日後產生同類收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