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出獄】保釋後感謝港人支持 曾指中央無對港發明顯指示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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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前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去年7月上訴失敗,但獲上訴庭減刑至12個月,今日刑滿出獄;他去年直接向終院提出終審上訴許可申請,於去年12月2日獲終院接納,並訂於今年5月14日開審。
整個審訊期間,曾蔭權都少有回應記者提問,對案件隻字不提。但他前年經歷入獄2個月的「階下囚」生活後,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當時他向傳媒指,感謝家人和港人在該段時間的支持和慰問,又感謝懲教人員不偏不倚,衷心相信香港人。他其後亦在傳媒邀請下,接受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訪問,罕有地提到出任特首時,表明從未受到中央向香港發出任何「明顯的指示」。

曾蔭權涉貪案前年1月3日在高院開審,曾蔭權當時以沉重沙啞聲音對1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以及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表示「不認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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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案前年高院開審 聲沙答辯:不認罪

曾蔭權涉貪案前年1月3日在高院開審,他當時以沉重沙啞聲音對1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以及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表示「不認罪」。當時於庭外有記者追問聲沙是否身體不適,他則回應指「老人家經常聲沙」。

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庭外含淚 未有任何回應

及至同年2月17日,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終於審結,陪審團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但他獲准保釋毋須立即還柙。他步出法庭後,一度眼泛淚光,過百傳媒一湧而上。曾蔭權當時神情凝重,未有回應任何記者提問,由幼子曾慶淳及太太曾鮑笑薇扶著下,乘坐七人車離去。

2月17日,陪審團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但他獲准保釋,未須當下立即還柙。他步出法庭後,一度眼泛淚光。(余俊亮攝)

判刑前報章撰專欄 盼天主賜予「寧靜心靈」

其後,他於前年2月22日被法庭判囚20個月,而同日早上,他於《am730》刊登的專欄以「銘記於心」為題的專欄,指於政府工作45年是他「一生最大光榮」,他亦指「無論審訊結果如何,決不言悔。」

他於特別在文中提及「愧對家人」,形容沒有太太曾鮑笑薇的扶持,「真不知道如何捱過這五年悲痛難耐的日子。」身為天主教徒的曾蔭權,在文中亦祈盼天主賜予他「寧靜心靈接受無法改變的事」,他被收柙當晚,因身體不適,即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留醫。

由去年判刑至獲准保釋期間,曾蔭權曾發表講話指懷著感恩的心情保釋,能夠與家人團聚,亦可以讓他準備往後的訴訟。(梁鵬威攝)

曾稱堅信香港人

由判刑至獲准保釋期間,曾蔭權最終成為階下囚,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直至同年4月24日,他獲署理首席法院楊振權批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步出法庭一刻,曾蔭權向在場傳媒表示,當刻懷著感恩的心情保釋,能夠與家人團聚,亦可以讓他準備往後的訴訟,他指,「在這段時間,當然我亦有許多筆墨都不能夠形容的心酸。但對我個人終身的信念,我仍然相信香港人,我仍然愛香港。」

另外,曾蔭權又對懲教署人員表示敬重,「在此我更要敬重懲教署的同事,這段時間內待我與其他在囚人士一樣,不偏不倚,大家互相尊重,我對他們是特別的尊敬,證明香港是有法治的地區。而我們的執法人員都是不偏不倚,公正不阿,我對他們特別尊重。」

曾蔭權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期間,曾接受民建聯創黨主席曾鈺成的有線新聞節目專訪,指回歸至他卸任前,未聽聞過中央向香港發出任何「明顯的指示」。(鄭子峰攝)

保釋期間曾接受曾鈺成訪問 至卸任均沒收過中央對港發明顯指示

曾蔭權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期間,曾接受民建聯創黨主席曾鈺成的有線新聞節目專訪,他於節目上談及在回歸至他卸任前,亦從未聽聞過中央就本港社會、經濟和民生方面,甚至官員的表現,向香港發出任何「明顯的指示。」

曾蔭權上任特首後,曾擴大政府政治問責制。他在訪問中堅持問責制在架構上是有需要,惟執行上確實越來越困難,因大眾對問責官員比以往更「好奇」,令現時更難尋找適合人選加入政府,因他們或深怕被揭過去的失誤或私隱等。

曾蔭權涉貪案於去年7月20日遭駁回,但判刑的上訴成功,獲減刑至12個月;他於被收押約兩個小時後報稱不適,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資料圖片)

上訴被駁回 將煲呔除下交予太太

曾蔭權涉貪案於去年7月20日遭駁回,但獲減刑至12個月。曾蔭權當時於步入犯人欄後一度伏下,更將身上的招牌煲呔除下交予太太;惟他於被收押約兩個小時後報稱不適,約在同日中午時分便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

12個月刑期屆滿 今重享前特首待遇

現年74歲的曾蔭權經過12個月刑期,今日刑滿出獄。曾蔭權可再享有前特首的待遇及福利,包括獲「G4」要員保護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