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山王索償案】同路司機遇涉案兩車 一車爬頭另一司機只穿拖鞋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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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意外而下肢癱瘓的「包山王」黎志偉,向兩司機索償千萬案續審。在車禍發生後經過意外現場的目擊者表示,看到其中一名肇事車輛亮起剎車燈並冒白煙,肇事司機從車下來查看傷者情況,目擊者留意到司機當時穿著拖鞋。
原告為黎志偉,被告為肇事司機唐洪國及徐紹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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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所駕車輛車速高
證人周國威供稱,2011年12月9日晚上駕駛七人私家車返家途中,在屯門公路快線行駛時,看到次被告的車輛車速很快地靠近,周遂切線至中線繼續行駛,讓次被告的車輛「爬頭」。
見首被告穿著拖鞋下車
周續指,切至中線行駛後1至2分鐘,便看到前方有車亮起剎車燈並冒白煙,他接著停了下來,看到首被告從司機位下來,當時首被告腳上穿著拖鞋,周看到首被告先到車頭觀察傷者情況,再走到車尾觀察一隻跌在馬路上的鞋。
好奇路上有隻鞋
周表示他及後便切到快線離開意外現場,此時亦留意到次被告的車輛停在右邊路肩,及一輛電單車在左邊路肩。
法官詢問為何周當時會特別留意到首被告穿著拖鞋,周回道因他當時亦好奇為何有鞋在路上,而首被告同時正在查看該鞋,故同時察覺首被告穿著拖鞋。
案件編號:HCPI 123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