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與老家的丈夫不和 遇少主人不進食施襲發洩 官指無良判緩刑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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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傭與住在老家的丈夫婚姻出問題,心情惡劣下又遇上2歲少主人不願進食,一怒下不管男主人在房內,仍掌摑及虐打少主人。菲傭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虐兒罪,裁判官指被告因個人問題對男童造成不幸,行為精暴無良,鑑於她認罪及與警方合作,判菲傭入獄兩周但准緩刑一年。
被告Organista Erlinda Benavidez,40歲,承對看管兒童襲擊,指她於去年12月21日,在其僱主家中傷害只有2歲的少主人。
施襲時男主人在房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案發當日在客廳餵兩歲事主食粥,事主父親不久後聽到兒子在哭聲,便查看安裝在客廳的閉路電視,始發現被告在半小時內8次掌摑事主,又拉扯他的腳達20下,並有捏事主的頸及耳及打腹,男僱主見狀報警,被告被捕後認曾襲擊事主,事主送院治療後已出院。
心情欠佳一時失耐性
辯方求情指,被告由2011年來港打工,一直得僱主信任,本案屬個別例子,又指被告因與務農的丈夫婚姻出問題,心情惡劣,加上工作量多而男童又不肯進食,一時失耐性才犯案。
裁判官卻指指事主父母把兒子交被告照顧,卻換來子女受暴力對待,認為被告向無反抗能力的男童施襲,行為粗暴無良。
案件編號:KTCC27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