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辯論】小組促推公私合營 團體:將土地主導權讓予發展商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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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五個月的「土地大辯論」早於9月結束,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整合所有意見後,於今日(31日)提交及公開最終報告。小組建議政府可優先發展8個優先選項,當中包括屬於短中期選項的「利用私人的新界農地儲備」。
小組建議,為釋除公眾對「官商勾結」的疑慮,應由獨立於政府的組織負責把關,與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於《施政報告》提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建議把公私合營申請交由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處理的做法,存在差異。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指,小組一方面建議增加土地儲備,另一方面又提倡公私合營發展,而非利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土地,變相將土地主導權「拱手相讓」予私人發展商。

施政報告內提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將交由土建會處理。(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根據報告,於問卷調查中,有68%人支持利用私人的新界農地儲備;電話調查則有61%。至於質化分析中,則指大部分市民均支持發展新界農地,以釋放這些土地作房屋發展,其中有意見認為,公私營合作機制應讓所有發展商或個別土地業權人申請,申請亦應由獨立機構審批。

小組建議申請由獨立於政府組織負責把關

綜合多方意見,小組建議利用公開、公平及透明的公私營合作機制,以客觀、前後一致的準則,評審所有經公開途徑提交的申請。

小組強調,為釋除公眾對「官商勾結」的疑慮,過程應由獨立於政府的組織負責把關,有別於政府於「土地共享計劃」中,提出由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處理申請的建議。

2018施政報告,政府建議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資料圖片)

政府倡由土建會審批申請 小組:把關機構應具透明度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建議透過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私人土地,並於明年推出。申請人可主動就地積比率、改劃土地用途等作建議,並將申請交由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處理。不過,部分土建會成員來自地產或工程界,當中包括會德豐地產主席兼常務董事吳宗權。

雖然小組報告指出,為盡快推展公私營合作,政府不一定設立額外的法定機構處理公私營合作事宜,但需確保負責把關機構有足夠的代表性及透明度。不過,土建會一直以來均是發展局下的諮詢機構。除了有發展局局長、地政總署署長等官方代表擔任當然委員外,另外21名非官方成員都由政府委任,亦有9名由專業團體和業界提名的非官方委員。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指出,就公私合營發展私人農地的把關機制,小組報告與政府提出的「土地共享計劃」落差甚遠。(資料圖片)

本土研究社:兩者建議落差大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指出,小組建議申請應由獨立機構把關,惟「土地共享計劃」卻以土建會審核。他指出,土建會成員幾乎全由政府委任,欠缺透明度及獨立性,明言兩者建議「好大落差」。

對於報告建議公私合營發展私人農地,陳劍青批評,小組猶如「自相矛盾」。他解釋,小組一方面建議增加土地儲備,另一方面又提倡公私合營發展,而非利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土地,變相將土地主導權「拱手相讓」予私人發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