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被指「以胸襲警」 吳麗英上訴下月審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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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參與光復元朗示威後被裁定襲警及阻差人士將在高等法院作上訴。(資料圖片)

女文員在參加去年三月「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活動,期間被指「以胸襲警」,去年在屯門法院被裁定罪成及被判入獄3個月15日。女文員及同案另三名男子,不滿裁判官裁決及判刑,較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案件已安排在下月13日進行上訴聆訊,預料須時兩天。

上訴人吳麗英被捕時血流披面。(youtube片段截圖)

四名上訴人一名15歲男學生、恒生管理學院男生鄺振駹(21歲)、女上訴人吳麗英(30歲)及城市大學會計系畢業的男生潘子行(23歲),男生及吳被控襲警,鄺及潘則被控阻差辦公。除吳被判入獄三個半月外,男學生被判入更生中心,鄺則被判入勞教中心,潘被判入獄5個月1星期。他們全部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等候上訴。

四名上訴人均參加去年3月1日在元朗的反水貨客示威,他們均被指襲擊及阻撓警員工作而被捕。其中吳被指在與警員衝突中,以胸口撞向一名總督察加上臂,因而被控襲警罪,而吳在被捕時因為跌倒在地,鼻骨骨折,被捕時血流披面。惟案件去年中在屯門法院審訊時,裁判官陳碧橋指吳用女性身份誣衊警員非禮,認為吳行為惡毒,雖然吳並無任何刑事案底,但仍被判入獄三個多月。

案件編號:HCMA 49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