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機經理收受私人飛機營運商董事40萬賄款 三人被廉署落案起訴
撰文:陳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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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包機服務商的前經理涉嫌收受一名私人飛機營運商董事40萬的賄款,以向該私人飛機營運商發出租用噴射機訂單。廉政公署今日(7日)落案起訴3人,除私人飛機營運商董事外,兩名包機公司的前經理獲准保釋,被告將於明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三名被告分別為,34歲梁煜榮,是包機服務商L'voyage Limited的前客戶經理;29歲的譚承恩,是包機服務商L'voyage Limited的前業務發展經理及卓翔商務航空有限公司董事,32歲的徐卓。三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控罪指,梁煜榮、譚承恩及徐卓涉嫌於2017年9月11日至2018年1月27日期間,一同串謀使譚承恩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徐卓接受逾11萬6000元,作為譚承恩向卓翔發出租用噴射機訂單的報酬。
而梁煜榮及徐卓則另被控一項罪名,控罪指,梁煜榮及徐卓涉嫌於2017年8月21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間,一同串謀使梁煜榮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徐卓接受逾29萬2000元,作為梁煜榮向卓翔發出租用噴射機訂單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