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添謹慎照顧動物責任 確保動物受傷前已受法例保障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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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港人都有在家養寵物,社會上有聲音認為現行的法例對動物保障不足,政府在今年施政報告中特別提到研究修訂與動物福利相關的法例。政府新聞處今日(25日)發布一條短片,漁護署動物管理(發展)科高級獸醫師周嘉慧引例指,若將狗隻放在無遮蔭、無水喝的環境,若狗隻無不適,現行法例主人不犯法,但修例後主人或觸犯無謹慎照顧動物的條例。當局擬於明年初就修例建議諮詢公眾。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今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提及,將研究修訂與動物福利相關法例,方向包括提高針對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以及引入對照顧動物人士施加謹慎照顧動物的責任,新例料可讓動物在實際受傷前已受法例保障。

政府新聞網最新上載的短片,就謹慎照顧動物責任進一步提供例子。漁護署動物管理(發展)科高級獸醫師周嘉慧指,以負責任的態度飼養寵物,意即寵物主人要給予寵物需要的照顧,如食物和住宿等;若寵物生病,應帶牠求診,此舉同時可減少人畜共患病。

周嘉慧解釋,負責任的態度飼養寵物,指寵物主人要給予寵物所需的照顧,包括食物及住宿等。(政府新聞網短片截圖)

周嘉慧續指,在現行法例之下,若一隻狗被放置在無遮蔭的天台,有脫水風險,但漁護署發現牠時,狗隻無任何不適的話,主人沒有違反任何法例。不過若政府修例之後,主人便有可能觸犯沒有謹慎照顧動物的規定,當局可要求主人在指定時間內改善飼養環境。

政府擬於明年初就修例建議諮詢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