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公民廣場被裁違憲 林鄭:若認為過往案例錯判 是對法治不了解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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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攝影師就政府圍封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即俗稱公民廣場提出司法覆核,獲法庭裁定政府做法違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0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指,留意到有關裁決,並尊重裁決,需時予相關部門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並透露自己已指示行政署檢視機制及指引有否改善空間。但她重申,若有人認為過往有案例錯判,是「對香港法治不了解」。
已指示行政署檢視機制
林鄭月娥指出,政府總部有大量職員及市民進出,需要平衡如何在尊重市民表達意見權利時,保障政總有效、安全及順利運作,稱已指示行政署檢視機制及指引有否改善空間,有結果將盡快向公眾公布。
她又表示,每一宗案件均按本港法律制度作出獨立裁決,形容過往案件應已完成所有程序,而涉事人違反法律與公民廣場是否開放、有否圍欄並沒有關係,直言若有人認為過往案例被錯判,是「對香港法治不了解」。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早在電台節目中形容,有關裁決屬「遲來的判決」,又形容圍欄是不必要限制,促政府盡快拆除有關圍欄;至於使用限制及規矩,他期望恢復2012年時的安排。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在同一節目表示,今次的覆核案件拖拉4年才有裁決,絕對不理想,4年來亦影響很多人,在這期間無機會行使言論、集會自由。他認為看不到政府有甚麼空間可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