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剷上行人路】司機認危駕候判 案情揭未有使用正常煞車掣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去年9月深水埗發生嚴重車禍,一輛城巴鏟上行人路,車頂更被簷篷劏開,造成3死30傷,其中7人重傷。涉事司機今(19日)承認1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1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情透露司機當時沒有正常使用煞車掣,若他有用中等力度煞車,或可令巴士在白線內停定。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以候司機的背景報告。

肇事司機方烱華在區域法院認危駕至他人死亡等罪名。(資料圖片)
+8

被告方烱華(44歲),案發時為城巴司機,去年9月22日駕駛巴士至深水埗欽洲街時,疑因煞車不及,撞上前方的士後鏟上行人路,造成3人死亡。另有7人嚴重受傷,包括胸腔、肩膀和腳部受傷。

司機未有正常使用煞車掣

案情指,司機在被捕後稱「我停唔切扭呔,左邊我抄咗埋去」。涉事巴士遭檢驗後顯示車輛運作正常,並無機件故障。政府化驗師報告指,司機沒有正常使用煞車掣,若司機在事發時用中等力度煞車,或可令巴士在白線內停定。

被告沒有案底,但過去有3次不小心駕駛紀錄。辯方指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希望法庭能給予被告4分1的刑期扣減。法官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DCCC 23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