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七警今就定罪及判刑上訴 聆訊暫定三天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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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員於2014年「雨傘運動」佔領運動執勤期間,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示威者曾健超,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全部被判囚兩年。高院早前已批准七人上訴許可,及准他們保釋等候上訴,各人將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資料,案件將於今日(19日)在上訴庭進行聆訊,料需時三天。
上訴人包括:49歲的總督察黃祖成、30歲的高級督察劉卓毅、43歲的警長白榮斌、39歲的警員劉興沛、32歲的陳少丹、33歲的關嘉豪及37歲的黃偉豪,他們於去年2月14日被裁定襲擊致他人受傷罪成,同被判囚兩年。
七名被告在申請上訴許可時,有就認人程序、新聞片的可信性等提出異議,料在上訴聆訊中會提法律爭議,並會就刑期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CACC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