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首名律政司女資深大狀 憶男童遭親人撕票 忍淚送兇手入獄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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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首位女資深大律師黎婉姬坦言,檢控工作從來困難。(江智騫攝)

檢控問題永遠都是社會的熱話,剛於昨天(6月10日)被委任資深大律師、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專員黎婉姬有這樣見解:「做檢控工作就如砌一幅磚牆、一塊一塊的冚上去,我們就要做到無合理疑點,若辯方取走其中一塊,就做不到無合理疑點的標準舉證,做檢控官從來都是困難,以前因難,現在都是。」

身形嬌小 曾任總督察

身形嬌小的黎婉姬,是回歸以來首位任職於律政司,而獲司法機構委任資深大律師的女性。原來她未加入律政司前,已是一名總督察,透過政府公務員的奬學金計劃,考入香港大學法學系。1991年成為大律師後,她順理成章加入律政司署(回歸後改稱律政司),擔任檢控官。她在律政司工作24個年頭中,處理過無數棘手、巿民高度關注的案件,包括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風水師陳振聰偽造已故華懋主席龔如心遺囑案、美林證券前高層妻子「奶昔謀殺」重審案、2002年翠竹花園爆炸案、1999年13歲男童遭堂叔在飛鵝山冷血撕票勒索重審案。

將檢控工作形容「砌磚牆」的黎婉姬多次強調,「這個世界無完美的案件、完美的就毋須審訊」,檢控官的身分是Minister of Justice(律政部長),不是追求案件的結果,而是將手上證據在法庭內闡述出來,協助被告接受公平、公道、公正的審訊,再由法官或陪審團裁決。

黎婉姬對委任感恩。(江智騫攝)

社會對檢控標準的要求日趨提高

黎對本港司法制度充滿信心,隨着時代演變,社會要求律政司披露責任更多、要求檢控標準越高,更顯本地法律制度越來越成熟;只要執法、檢控、辯護、法庭裁決的每一環互相緊扣,各環本着誠信,各盡本份,緊守崗位、已做到維護法治精神。

在政府檢控工作經歷不同年代的黎婉姬不認為,律政司的檢控有政治考慮,反而慶幸自己能夠加入律政司,令她獲益良多,律政司如同一個大法律事務辦公室(CHAMBER),互相交流,同事無私教導,工作從無分男女,只視乎工作能力。

處理男童被冷血撕票案最動容

不過她仍有動容一刻,1999年4月21日13歲男童胡灝謙打完藍球後,遭堂伯胡偉峰及同黨綁架,因男童認出堂伯,被石頭活生生打死,但綁匪仍於2個月內23次致電死者父母勒索1000萬元;主犯胡偉峰在原審時被裁定謀殺罪成,但上訴後須重審,黎婉姬負責重審檢控工作,當時庭上須播放勒索的錄音片段,但當黎聽到,片段中死者母親仍未知自己兒子已死,聲音中充滿焦慮,擔心兒子安危,她當時都要強忍眼淚,平伏自己激動的情緒繼續檢控工作;而主犯在重審中再次被裁定謀殺及綁架罪成,依例被判處終身監禁。

未來:繼續刑事檢控工作

對於自己今次成功被委任資深大律師,黎婉姬坦言至今仍以為自己「發夢」,亦很感恩,她鼓勵每一位合資格的律政司同事都可申請加入資深大律師,笑說最好律政司有一半同事都能成為資深大律師,認同他們對香港社會的貢獻。

未來她會繼續刑事檢控工作,希望參與更多上訴案件,與新進同事分享經驗、提點他們的工作;至於會否做法官,她坦言不會考慮,因她太喜愛檢控工作,而從政,她則斷言說:「唔會!」

黎婉姬(中)與律政司同僚的合照。(江智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