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酷欺凌】兩女10招虐情敵 燒陰毛M巾貼臉 官:以為睇緊電影
天水圍今年7月發生懷疑童黨凌虐事件,15歲少女稱因心儀對像喜歡另一名14歲女生,涉聯同他人用10招虐待對方。他們除掌摑女生,又火燒對方陰毛和衛生巾貼面,並用凳腳捅下體。涉案3女5男青年事後被捕,被控以有意圖傷人等共3罪。其中「爭仔」少女及另一女被告今(2月)於屯門裁判法院兒童庭認罪,裁判官聽罷案情後,指「以為睇緊電影」,又勸導「爭仔」少女指愛情不可勉強。裁判官先為兩人索取報告,把判刑押後至本月23日,期間兩人繼續還柙。
本案8名被告介乎12至15歲,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協助及教唆有意圖而傷人,以及刑事損壞共3罪。其中3名男被告和3名女被告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於今年7月11日,在天水圍天恩邨附近的一個涼亭,有意圖而傷害女事主。另外2名男被告則被指協助及教該他人傷害事主。
此外,其中2女1男被告被指於同日毀壞事主的手機。
其中12歲的首被告(下稱X),以及案中涉「爭仔」的15歲次被告(下稱Y)今同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和刑事毀壞兩罪。
事主被皮帶鞭打 香煙捽頭和四肢
案情指,Y因心儀對象喜歡事主而與她不和。事主在案發晚上收到兩被告要求見面的電話,但事主拒絕,惟事主和兩名男友人最終在天水圍碰見X、Y等人。事主擔心怕打,便跟他們到天澤邨一大廈花圃,友人則離開。X質問事主,為何在社交媒體Instagram說兩人壞話,事主指討厭兩人,便遭X掌摑。Y怕人發現,眾人便到附近涼亭。
事主涼亭被眾人連番虐打,她先被摑面,又被X和一男用拆下的凳腳打頭頂及背部。X把對方的頭撞去牆及地下,再取皮帶鞭打。接著,X和Y用香煙捽事主的手腳和額頭。
兩被告用凳腳捅事主私處
X繼而拉高事主上衣,叫對方脫褲,Y則擠弄事主胸部,兩人續用凳腳捅其私處。此外,X掏出打火機燒事主的頭髮和陰毛。期間,Y手指受傷,竟叫事主舔其傷口。事主的面又被貼衛生巾,並遭吐口水,其鞋亦被投入河中,襪則被沾濕塞口。Y將事主手機扔落地,X再用凳腳打爛。
案中有人致電事主的朋友,告知她被襲。朋友趕至時,一黨人已散去。X和Y於翌日被捕。
案件令裁判官「O嘴」
X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就讀小六,父母3年前離異,母親獨力照顧4名子女。律師指X不滿事主在Instagram說壞話,要求刪走不果,一時衝動犯案,深感內疚。而Y的代表律師則透露被告案發時停學,並呈上被告及親友的求情信,指會加強管教,被告會改過自身。
女裁判官稱案件令她「O嘴」,若成年人干犯同樣罪行將被判監多年,強調「做得出就要負上責任」,會亳不留情讓兩人留案底。裁判官續說,並非視她們為怪獸,不認為兩人「冇得救」,希望她能真切反省,並規劃未來。裁判官又語重心長向Y說感情不能勉強,而大家年紀尚幼,不斷轉變成長,心意亦會轉變,籲她想想為「爭男仔」闖禍是否值得。
裁判官為X索取感化報告,為Y索取化官報告和更生中心等多份報告,押後量刑。而裁判官勸勉兩被告時,X在庭上不禁痛哭。
至於不認罪的6名被告,其案件則押後至本月15日,到西九龍法院再就審訊排期。5人續獲准保釋,1人就另一宗案件還柙。
案件編號:TMCC70003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