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四線故障】議員追問如何懲罰 陳帆:加大罰則會增前線壓力
港鐵於本月16日發生的4線故障事件,引致香港多區交通混亂,社會上有人認為要嚴懲港鐵,不過按現時的懲罰機制,港鐵可能只受輕罰。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今日(29日)召開會議,多名議員關注港鐵會如何受罰,以及政府會否檢討懲罰機制。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會按現有機制懲處港鐵,如未能適當處理,當局或會檢討機制,不過現時仍檢視如何處理是次事故,未交代會將事故當作一宗事件,抑或多宗事故作處分。
根據政府及港鐵於2013年的票價調整機制檢討中,所引入服務表現安排,港鐵若在控制範圍中有嚴重服務延誤,會按時間長短而設不同罰款額。假如列車服務延誤31分鐘但少於1小時,會罰款100萬元;超過1小時但少於或等於2小時罰款200萬元;超過2小時但少於或等於3小時,會罰款300萬元等,每宗事故罰款額上限為2,500萬元。
議員關注港鐵會被罰款多少
不少議員關注,究竟於是次事故中,港鐵會被罰款多少。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質疑,荃灣線、觀塘線、港島線同時故障,究竟會視為一宗事故,抑或三宗事故,批評當局至今仍未有答案;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又提到,去年觀塘線故障,整體列車服務延誤逾10小時,但因機制只計算延誤最長一班列車,最終僅罰款200萬元。
列車最長延誤114分鐘
林卓廷又質問港鐵,究竟是次事故,列車最長延誤多久。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表示,延誤最長的一班列車達114分鐘,林卓廷就此質疑,港鐵是否又只需被罰200萬元。陳帆回應表示,明白社會上有不同意見,現時究竟將事故視作為一宗事故,抑或多宗,仍需要與港鐵跟進調查。林卓廷批評,去年觀塘線延誤後,已就懲罰機制去信陳帆,要求修改機制,但當時陳的回信是指,如加大罰則,可能會增加港鐵前線職員壓力。
陳帆表示,在懲罰前,首先要思考其目的,究竟懲罰後可否達到預期效果。他表示,是次事故只可以按現有懲罰機制處理,如未能適度處理,當局不排除檢討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