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汽油進口價跌 零售價未緊隨 油商或賺豐厚利潤
消委會連續第二年發表車用燃油價格監察報告,發現過去一年國際原油價格下跌,惟同期本地車用汽油價格減幅低於國際原油價和進口價變動,加上成本未見明顯上升,令油公司有機會賺取更豐厚利潤。
《香港01》早前率先報道,本地汽油價格加幅與國際油價差距近年愈見明顯,供應商之間定價亦幾近相同。消委會今日(7日)發表報告,指本地車用汽油牌價過去一年持續出現減幅比國際油價少的現象。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更表示,相關投訴數字逐年上升,由2013年的13宗增加至去年36宗。
報告顯示,2013年上半年汽油牌價與進口價格,每公升相差4.36元,至2016年第一季,兩者差別已達4.96元,顯示牌價跌幅較進口價少。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稱,油公司因而「有空間賺取更大利潤」。
報告亦指,整體燃油市場2013及2014年盈餘總額達59.8%及35.7%,兩年間累計盈利總額計有116%。此外,市場上營運開支亦於兩年間分別下降16.2%及2.9%。根據消委會計算,整體油站地價佔車用汽油價成本更由2013年每公升1.3元,下跌至1.25元,種種跡象均顯示,油公司成本並無顯著上升。
油公司過去兩年間提供的折扣百分比雖有上升,但因牌價下跌,實際提供的折扣金額則有下調。消委會批評油公司提供折扣繁複,容易令消費者混淆,過去接到其中一個投訴個案,油公司本稱油卡可提供每公升1.8元折扣,其後在沒有通知用家的情況下減少至每公升3毫。消委會認為油公司應直接下調牌價,令消費者受惠。
消委會亦指,油公司牌價高度一致,八成日子牌價完全相同。但黃鳳嫻表示,難以單憑牌價一致證明油公司合謀定價,期望競委會研究可提供更多資訊。
黃鳳嫺引述油公司對報告回應,指應以新加坡離岸價對比零售價,又稱經營成本上漲,令價格難以下調。黃鳳嫺解釋,新加坡離岸價和布蘭特期油價調整幅度相近,加上資料並非公開,在環境局網頁「只有圖表,沒有數據」,難以監察,促請政府公開更多資料,又認為油公司既然認為成本上漲令它們難以減價,可公開相關資料,讓消費者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