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被DQ】羅致光:劉小麗不符合參選的條件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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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上周五(12日)獲選舉主任通知,裁定其提名無效遭DQ。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15日)在電台節目中被問到事件是否剝削參選權時,他指,參選立法會議員有不同條件,其中一項為能否履行基本法及議員職務,今次她被DQ,是因選舉主任不信納她可履行基本法及議員職務,形容「除非修改條例」,否則劉小麗不能符合參選的條件。
羅致光今天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被問到劉小麗被DQ一事,是否被剝削參選權,又會否影響未來青年參政意欲,羅致光先指「劉小麗是否年青人,大家可以自己想想」,隨後指參選立法會議員有不同條件,如需符合年齡規定及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等,另一個條件就是能否履行基本法及議員職務,他指今次選舉主任裁定其提名無效,是因不能信納她可履行基本法及議員職務,認為劉小麗被DQ是因不符成為立法會議員的條件,並指「除非修改條例,(就像)也可以改有關年齡的規定。」
特首昨在電視節目中被問到,一名年輕人在過去與現時對「港獨」立場有所改變時可否參選,林鄭提及如該年輕人「在讀大學後加入政府一段時間,然後再從政,這樣證據就很明顯」。羅致光被問到,會否容讓劉小麗加入如安老事務委員會等機構以「洗底」時,羅致光僅表示,「相信一個人的言行有好多嘢去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