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美鬧雙胞 世界和平小姐基金成功阻止前員工註冊類似商標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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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舉行的世界和平小姐,超過50個國家佳麗參加。(世界和平小組網站)

創辦10 年的世界和平小姐國際基金會有限公司,去年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協助其宣傳中國區選美賽事的前員工侵犯版權,以類似的假冒商標舉辦選美活動「和平小姐」,要求裁定其前員工的商標在港註冊無效,禁止在以該商標舉辦任何選美活動,案件今(6月6日)在高院提訊,基金會以在前員工在未能答辯下申請勝訴裁決,並獲法官批准。

原訴人為世界和平小姐國際基金會有限公司,被告為王輝躍。

世界和平小姐基金會有限公司是本港註冊的非牟利機構。(世界和平小姐facebook截圖)

原訴一方指,原訴人於2015年根據答辯人在商標註冊處登記地址,將狀書送到鴨脷洲悦海華庭,但該單位姓伍的業主送回狀書,原訴相信該單位只代答辯人收取信件,而該單位業主於1998年購入單位;而答辯人至今仍無作任何回應,申請裁決。

原訴人於2015年入稟狀指出,原訴人自2008 年起透放大量資金在亞太地區宣傳選美活動,更在中國不同城市舉辦「和平之旅」,宣揚和平信息。原訴認為,在多番推廣下,原訴人已建立一定的信譽及名聲,惟答辯人卻以與原訴類似的商標舉辦選美活動,更把有關商標在港註冊。

原訴人認為被告刻意誤導及混淆公眾,令原訴蒙受損失,遂入稟索償。

案件編號:HCA26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