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被箍頸後癱瘓亡案 警員稱未用武力制止 但認曾錯手箍頸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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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的士司機與警員爭執後拒上警車,遭警員抬走時曾遭箍頸,司機事後出現頸椎移位,全身癱瘓,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續就事件展開聆訊,事發時曾箍司機頸部的警員今(5日)作供,他稱當日陳被捕時作不斷掙扎,其動作已屬頑強性的抗拒,根據指引,警員已可擊打對方,甚至使用胡椒噴霧,但他沒有使用此等武力,只打算「秤」起司機手臂,卻因司機不停旭動,才錯手箍住司機的頸。

警員林偉榮稱當日錯手箍死者陳輝旺的頸部。(朱棨新攝)

到場時陳膝及手肘已流血

案發時隸屬西九龍衝鋒隊的警員林偉榮作供,他稱於2012年11月11日晚上10時許,坐衝鋒車到達西隧行政樓處理一宗傷人案。當時涉案的士司機,即死者陳輝旺(65歲,下稱陳)的手肘和膝頭等流血。現場警員調查後,認為陳涉襲擊乘客,警員馬振康遂宣布拘捕陳。

陳不斷稱:我要揸車走

惟陳聽罷情緒激動,走向自己的的士,並表明拒上警車。林和同僚阻止陳離開,又多番警告陳,惟陳不斷掙扎,林和馬遂合力按陳的肩膞,馬繼而用手銬反鎖陳,並欲把陳帶上鋒車,但陳情緒變得更激動,再表示拒上警車,陳說:「我要揸車走。」林遂警告陳若不合作,便會使用武力抬他上警車。

死者陳輝旺的遺孀(左二)看到閉路電視即落淚。(朱棨新攝)

指陳動作屬頑強性抗拒

而庭上播放現場的閉路電視片段,死因研訊主任指根據片段,林曾攬陳的頸。林庭上確認,並解釋根據警方的程序手冊,陳的動作已屬頑強性的抗拒,警員可擊打對方,甚至使用胡椒噴霧。惟林指,當時他們只是想把陳帶上警車,因此沒有使用此類武力。

箍了陳頸已即時放手

林又稱,原打算「秤」起陳的手臂,而馬則負責控制陳的下半身。但因陳掙扎,令林箍了陳的頸。林隨即放手,查問並檢查對方是受傷,陳回應未有受傷。 之後,陳和警員不斷角力。陳一度上身躺在衝鋒車的地下。現場一名警長曾試圖抬陳上警車,但不果。陳最終被帶上警車。陳在掙扎中令其本身的傷勢更嚴重,遂由救護車送陳到醫院。

家屬律師質疑死者被箍至雙腳離地

代表陳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指,林當時的箍頸動作,令陳的雙腳離地,同時因槓桿原理,令陳的全身重量都集中在頸部。林解釋,他的大腿已頂著陳的背部,另一警員馬振康亦捉著陳的右手,因此不同意陳全身重量都集中在頸部的說法。

惟資深大律師質疑,林箍頸後立即檢陳是否受傷,顯示林知道此舉是有危險。林表示,知道箍頸是不合法的武力,案發時是在不情願下才做出此動作。林知道箍頸或會令陳受傷,才會立即放手,問對方是否受傷,以及檢查他的頸。

而曾於早前聆訊中哭泣的遺孀,再於今日聆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時,在法庭內痛哭。她並一邊流淚,一邊用紙巾掩嘴離開法庭。

案件編號:CCDI-4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