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清潔外判商疑走數 未向工友發放遣散費

撰文:文雪萍 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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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服務問題停不了。香港環物流及清潔從業員協會昨日(27日)接獲工友求助指,彩虹邨清潔服務外判商利興控股有限公司昨公布將於10月底完約後,不再「接手」日後彩虹邨清潔合約,並聲稱「按照法例」不會向二至五年年資的工友發放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估計涉及的員工有數十人。
協會幹事陳霆鋒批評,過往不少公司在「轉盤」時會向員工發放補償,惟利興卻沒有相關方案,認為房署應履行監測者的責任,為肇事的清潔工友討回遣散費。
房屋署發言人回覆指,與利興的合約將於2018年10月31日完結,就彩虹邨轉換潔淨服務承辦商一事,房屋署至今未有收到員工相關投訴;而辦事處職員在2018年9月27日及28日,出席了由利興召開的兩場員工簡介會。簡介會中,利興負責人已向出席員工解釋有關與房署合約完結及勞資安排事。

(黃詠榆攝)

外判商疑不向2至5年資工友發放遣散費

香港環物流及清潔從業員協會昨日接獲工友求助稱,彩虹邨清潔服務外判商利興控股有限公司昨日(27日)召開員工大會,公布在10月底完約後不再「接手」日後彩虹邨清潔合約,並通知員工「按照法例」不會向二至五年年資的工友發放遣散費。

協會幹事陳霆鋒說,得悉目前彩虹邨有約60名清潔工受聘於利興,當中有工友年過65歲,但服務時間不足6年,遭公司拒絕發放長期金。他稱,由於外判商「轉盤」後,新公司通常不會承認員工過往的服務年資,相繼其年假等福利「打回原型」,因此不少外判商在「轉盤」前都會向員工發放補償。

他批評,利興「按照法例」的做法如同莫視邨內工作多年的工友,認為房署在事件中有重要角色,惟對方卻沒有參與協調及監測工作,要求房署履行監測者的責任,為肇事的清潔工友討回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