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超過90%受訪婦女曾受多種虐待 以精神虐待為主
根據社會福利署新增虐待配偶紀錄,香港每年約有3,000宗新增舉報個案。香港家庭福利會今日(21日)公佈調查,結果發現受訪的婦女中,有超過90%人曾遭受到一種或以上的虐待,其中更有98%的受虐婦女經歷精神虐待。
即使離開家園,亦不保證婦女能完全脫離暴力。逾50%已搬離施虐者家的受虐婦女中,仍然有高達44%人於過去一年內遭受嚴重暴力。同時,有超過37%婦女遭受多於一種虐待傷害,當中更有18%受性暴力威脅,問題並未得到解決。
香港家庭福利會於2017年6月至12月向逾284名婦女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多於90%受訪者指出,她們曾遭受至一種或以上的虐待,其中更有98%婦女經歷精神虐待,情況極為普遍。而63%受訪者曾遭受身體暴力,35%婦女更曾遭受性威脅。
然而,即使離開家園,亦不保證婦女能完全脫離暴力。逾50%已搬離施虐者家的受虐婦女中,仍然有高達44%人於過去一年內遭受嚴重暴力。同時,有超過37%婦女遭受多於一種虐待傷害,當中更有18%受性暴力威脅,問題並未得到解決。
仍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逾9成會受精神虐待
相比已搬離施虐者的婦女,仍然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而言,情況就更加惡劣,於過去一年內明顯較多曾受嚴重虐待。其中超過91%的婦女受精神虐待、43%人受身體暴力、21%遭受性暴力;更有超過47%婦女遭受多於一種虐待造成不同傷害。
惟大部份受虐婦女即使面對家暴,因為「不想離開子女」及需要「照顧子女」的緣故,最終沒有離開施虐者。有高達62%的受訪婦女表示沒有因暴力事件離家;有60名曾因暴力事件離家的婦女,最後亦會選擇回家,只有19名婦女沒有回家。
婦女對受虐救助有誤解 以為等於「拆散頭家」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副教授蔡惠敏表示,不少婦女對受虐救助有誤解,以為求助或報警便等於「拆散頭家」及將會離婚。而「家醜不出外傳」的傳統觀念亦牢牢植根於婦女思想中,施虐者在施虐後表示會改過自新甚或對婦女的恐嚇等,都對婦女求助造成拖延。
受虐者在經歷虐待後,多會呈現情緒低落及焦慮的徵狀,反映暴力對她們心理造成很大傷害。機構建議受虐婦女即使與受虐者同住與否,都必須注意和評估自己及子女安全,勿以暴力作回應,以免自己及孩子的自心受至傷害,或產生負面影響。
此外,受虐者應盡快向專業社工、警察及社福機構等尋求協助,與伴侶學習非暴力的溝通方式,建立和諧家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