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涉殺妻女案 辯方指婚外情是公開秘密 被告並無殺妻的動機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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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副教授許金山涉嫌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謀殺妻女案,今(14日)到辯方律師作結案陳詞,他強調控方只依靠環境證供指證被告,惟也充滿疑點,又指被告與女助手有婚外情屬公開的秘密,且妻子去世後由誰去照顧孩子呢?直指痛愛子女的被告,根本沒有殺人動機,又指被告是拯救人生命的醫生,不會斷然殺人,事件可能純屬意外。

被告許金山與警會面時認與學生Shara Lee發展婚外情2至3年,又稱願發誓證情婦與案件無關。(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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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方只依賴環境證據

代表被告許金山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McCoy)開首指,控方明言無人目睹誰把一氧化碳瑜伽球置於車尾,要依靠環境證據推測,故陪審團應在毫無疑點的情況下,才裁定被告有罪。

指警方搜證其誤導性

他又指,警方事發6個月後才懷疑瑜伽球,而當初警方搜查涉事的MINI Cooper私家車時,曾移動車尾的物品,拍下的照片並非原貌,誤導性強。他續指,警員處理證物時似乎曾調亂編號,又丟失瑜伽球氣塞。

被告無理由殺妻

辯方認為,被告無理由如控方所指為金錢及婚外情殺妻。律師指被告毋須殺害妻子以獲取金錢,而其妻子、子女及朋友均知道他有外遇,兩人為了兒女未有分開,後來也找到合適的相處方式,何解會突然殺妻?他續說,妻子死後便無人照顧子女,疼愛兒女的被告不會殺害妻子。

被告是醫生不會斷然殺人

律師質疑,有12人參與被告案發前做的一氧化碳實驗,警方也很容易查到此事,被告頭腦聰明,若要犯案怎會如此明顯。他指,被告是拯救人命的醫生,不會斷然殺人。律師又反駁控方證人的說法,指其專家證人檢視該一氧化碳實驗報告,認為被告確實有按原先設計,將血注回兔子身上。

被告非唯一放瑜伽球的人

辯方認為被告不是唯一會將球放在車上的人。他指,次女Lily害怕昆蟲,可能在車上發現昆蟲,想起被告昨晚提及可殺老鼠的瑜伽球,便取出來釋放氣體。律師指,被告妻子也有可能誤用瑜伽球。律師認為兩人未必知一氧化碳毒性,可能因此釀成意外。

他又說被告無法預料妻子當日改變日常行程,不去打羽毛球,再把球放於車上。律師並質疑,被告將球搬上車或會被其他人看見。

可能純屬意外

律師稱,此案及被告一家情況異常,妻子有精神問題,而Lily是個衝動的16歲少女。他又指,此案不一定是自殺,可能純屬意外,陪審團應考慮所有可能性。控辯雙方已作結案陳詞,因颱風關係,法官會於下週二總結案情並引導陪審團。

被告許金山,53歲,在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任副教授。他被控2項謀殺罪,指他於2015年5月22日,涉嫌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波謀殺妻子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

案件編號:HCCC 3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