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涉殺妻女案 控方陳辭剖析案情 用排除法可認定被告是兇手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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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醫學系副教授許金山涉嫌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謀殺妻女案,控辯雙方已傳召所有證人。控方今(13日)作結案陳辭,主控官稱引用排除法可認定被告就是兇手,因被告明知一氧化碳可殺人,而他是將氣體注入球帶回家,並有機會把球放上車的人。律師續指次女不可能如被告所說自殺,也無理由與母親同歸於盡。

被告許金山涉嫌用注有一氧化碳瑜伽球謀殺妻女,被控兩項謀殺罪。(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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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有機會把毒球放上車

主控官資深大律師布思義(Andrew Bruce)今先作陳辭,他稱控方以排除法認定被告許金山(53歲)為兇手,因許是唯一知道瑜伽球內有一氧化碳,他把球帶回家,他亦有其妻的車匙,並有機會把球放上車上。

次女無自殺跡象

雖然被告在案發一年後的警誡會面中曾指,其次女許儷玲(Lily)可能因學業壓力,或與母親意見不合而自殺。惟主控官指,根據Lily的同學、老師等都說她開朗活潑,轉校後也很快結交到朋友,死前還與好友相約吃飯,沒有自殺跡象。

妻子心態已改變

律師續說,Lily雖然會與母親爭執,但這是所有家庭都會發生的事,Lily沒理由要這樣自殺,及與母親同歸於盡。而被告妻子黃秀芬雖因丈夫有外遇而不開心,但其好友稱其妻死前心態已轉變,也找到自己的興趣。

行事謹慎研究計劃書卻草率

主控官又指,被告早在案發一年前開始查詢一氧化碳價格,又向其他中大職員稱想做一氧化碳的動物實驗,最後由他人購買氣體,並取得做動物實驗的許可。不少專家證人說被告的研究沒有臨床價值,被告實際的實驗做法又與原先設計有別,不禁令人質疑,被告為人謹慎,研究計劃書卻不太詳盡。

帶走氣體的解釋不一

此外,被告被人看到他在實驗室帶走瑜伽球時,謊稱是讓人測試一氧化碳純度,後與警方作供時又說是為了殺老鼠。主控官直指,被告是以實驗作掩飾。

辯方明日會作結案陳詞,法官下周一會總結案情並引導陪審團,預計陪審團會於翌日退庭商議。

被告許金山,53歲,在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任副教授。他被控2項謀殺罪,指他於2015年5月22日,涉嫌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波謀殺妻子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

案件編號:HCCC 3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