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襲警案 今午裁決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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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右三)今午在好友陳淑莊(左二)陪同下到法庭。(黃永俊攝)

「暗角七警」事件主角、公民黨成員兼社工曾健超,被控襲警及拒捕案,於今天(5月26日)下午二時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曾健超昨日在其Facebook專頁呼籲友好到場支持,而曾則在公民黨友陳淑莊陪同下,於1:45分到達法院,社工邵家臻、公民黨黨員楊岳橋、郭家麒及社運人士「阿牛」曾健成等人亦有到庭支持。曾健超未有發表任何言論,稱將在裁決後方會發言。大批支持者到場聲援,其間大叫「支持曾健超」等口號。

曾健超(40歲)早前於九龍城法院否認一項襲警及四項拒捕罪名受審。 控罪指,曾健超於去年10月15日,於龍和道隧道上面的花槽以有味液體襲擊11名正執勤的警員黃凱文、張嘉恒、李俊傑、林展恒、徐康盛、何德章、劉浩明、黃信偉、張善衡、黃偉諾及周修民,及後曾又極力抗拒制服他的4名警員畢宏達、程英偉、鄭浩漳及傅駿業。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控方依賴的亞視新聞片並沒有拍下潑水男子的容貌,認為控方不能單靠片段去證明片中男子就是曾健超,認為證據存在疑點。

裁判官將稍後宣讀裁決。

案件編號:KCCC44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