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記甜品售曱甴芝麻糊 罰2500元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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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逸璋稱會叮囑職員留意衞生。(鄧子盈攝)

馳名糖水店發記甜品涉售含有曱甴屍體以及曱甴腳的芝麻糊,其中一名始創人、即藝人何嘉莉前夫黃逸璋被食環署發出傳票檢控,涉嫌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黃今於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食物品質與購買人要求不符罪,裁判官指案件初犯,判處罰款2500元。

被告黃逸璋被控在去年6月4日,於青山公路深井村93號地下的發記甜品店內,向顧客趙慧玲(譯音)出售含有外來物質,即曱甴屍體及曱甴腳的芝麻糊。庭上揭露,事件在本年2月已向另一名始創人發出傳票,同樣罰款2500元。黃逸璋亦在庭外表示,會叮囑員工注意衛生。

案件編號:  TWS183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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