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電子垃圾非法進口香港遭截獲 入口商合興隆被判罰款兩萬元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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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早前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一個從美國非法進口電子廢物的貨櫃,涉案的本地入口商合興隆環保回收有限公司今日(2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20,000元。
環保署早於今年四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一個從美國進口的貨櫃,報稱載有電腦部件,經查驗後證實載有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市值約36萬元。
被截獲的貨櫃已被即時退回來源地,署方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並按照《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入口商。
涉有害廢印刷電路板 市值約36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經拆解或破損的廢印刷電路板為有害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屬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為保護環境,環保署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口商,切勿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