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中心瀕結業收學費罪成 周東山上訴稱擁數十億無形資產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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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退休後開設語言中心,惟中心有欠租並瀕臨結業,周仍收取兩名家長8900元學費,他早前在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成。周不服定罪,今早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稱他手上有數十億元無形資產,不知公司會結束,惟法官不禁回應說:「有無形資產就轉咗佢做有形資產啦。」
案件押後以取聆訊謄本
上訴人周東山(70歲),堅稱在原審時有提及當時他快將得到200萬元現金支持,亦有傾妥欠租安排,認為裁判官未有作詳細考慮整體情況下裁定他有罪,暫委法官郭啟安為公平起見,准案押後排期再審,以讓周可索取聆訊時的相關謄本。
沒有律師代表的周,在庭上大談他約十年前離開政府,因眼見港人在會考英文科有逾三分一考生不合格,故想開辦語言教學中心改善情況,並想過讓該計劃在2020年上市,惟期間未有獲得支持,他又稱自己手上有無形資產達幾十億元。
但他承認當時在尖沙嘴及銅鑼灣兩中心已欠租共190萬元。他堅稱,當時有人願給他200萬資助其計劃,不知中心要結束。
暫委法官郭啟安即指出,我們都不是活在虛擬世界,周所提及的無形資產,亦須先轉成有形實物。又指原審裁判官裁決時有提周聲稱會得200萬元資助,但考慮周當時已欠租約190萬元,他是否有足夠能力繼續營運成疑。
法官指自己是「法官」而非「法師」
但周堅稱曾在庭上提及他當時已處理租務問題,郭官即指他是「法官」而非「法師」,他不能用法術躲在原審審訊時的枱下偷聽周與證人作供的情況,故准周翻查當日法庭謄本再作上訴。
周被裁定於2013至14年間,在明知他所經營的兩間語言教學中心有可能結業的情況下,仍收取兩名學生的學費,違反《商品說明條例》,2015年7月被判囚14日但准緩刑1年。
案件編號:HCMA 48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