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南生圍需先取發展權」 眾環團斥發展商誤導

撰文:梁融軒 林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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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生圍景觀優美,屬於高生態價值的濕地。(資料圖片)

南生圍北面的甩洲自然保育區多處近日被傾倒泥頭,有傳媒引述恒地有份參與該地發展項目的項目顧問,指只有取得發展權,才能有效保育;五個環保團體批評發展商的說法誤導,亦不應利用持有土地的生態價值要脅,以爭取通過發展計劃,呼籲市民向城規會提交意見,反對發展計劃。

米埔沼澤區、后海灣內灣和四周魚塘已根據《拉姆薩爾公約》,被列為「具國際意義的濕地」,南生圍及甩洲是后海灣地區濕地生態系統的一部分,並納為濕地保育區。南生圍發展計劃前後爭議逾20年,南生圍及甩洲一帶有部分地皮,現時由澳門賭王傅老榕家族後人和恒基共同持有,早前提出在南生圍、甩洲範圍內6.5%或125萬平方呎用地作發展,興建29幢高25至29層的住宅,及140幢3層高的洋房。申請早前遭城規會否決,現時進入覆核程序,亦已表明如覆核失敗將再上訴。

五個環保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批評發展商言論誤導。(林若勤攝)

籲向城規會提交意見 反對發展計劃

早前甩洲多處被傾倒泥頭,發展商向傳媒表示,必須先取得發展權,然後透過有效地管理,才能杜絕傾倒堆廢料的情況,以及提升該區的自然環境。長春社、創建香港、綠色力量、香港觀鳥會以及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今日(5月19日)發表聯合聲明,批評有關說法有誤導成分,並促請城規會拒絕通過南生圍及甩洲發展計劃(A/YL-NSW/242)。

環團認為,發展商不應利用持有土地的天然環境及生態價值,威脅以爭取通過發展計劃,土地持有人有義務及責任保護土地免受破壞,政府亦須防止鄉郊破壞等違例活動。他們重申,發展項目會導致10.4公頃的濕地淨損失,帶來的建築群及人口將會徹底損害整個南生圍區域的景觀,帶來嚴重的人為干擾。

環團指非原址換地是保育較可取的方案,而且須成立一個濕地保育基金,以長期及可持續管理該區的魚塘及濕地,並呼籲市民於明日(5月20日)或之前,向城規會提交意見,反對南生圍發展計劃。

長春社提供的網上意見書:http://savenamsangwai.weeb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