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梁國雄被指未退還薪酬及津貼275萬 立法會入稟追討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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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自宣誓風波的司法覆核案被取消議員資格後,遭立法會行管會追討其薪酬及津貼,但梁一直未有回覆,行委會因而入稟高等法院,向梁追討275萬元,同時亦要求梁支付利息及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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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三名被DQ議員只需歸還未使用的預支款項
立法會行委會早前已決定,不會追討喪失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的薪津,只需歸還未使用的預支營運資金,但因梁國雄未有回覆是否接受有關決定,行管會今(30日)入禀法院,向梁國雄追討近275萬全數薪津。
原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被告梁國雄。行管會在入禀狀中指,梁第4屆和第5屆的立法會中,行管會曾向梁預知共逾37萬辦事處營運開支。到了第6屆立法會,行管會又向梁支付了約86萬薪金及約152萬營運開支。
原告亦向梁追討欠款的利息,包括欠款的利息共23.3萬元,以及由入稟日至頒下判決期間每日利息450元。
梁國雄已就宣誓案提上訴
梁因宣誓風波於上年7月遭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行管會指於上年11月曾追討梁支付約275萬薪津,但梁未有償還。梁國雄早前曾表示,他會就宣誓風波的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在未有裁決前,不會退還款項。而同樣因宣誓問題被覆核的另三名前議員: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則不會再提上訴,他們亦已就薪津等事宜與立法會達成共識,立法會只要求他們退還預支的津貼。
梁國雄回應稱明天會向傳媒交代事件。
案件編號:HCA173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