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當機師男子 私處照欲逼13歲女口交濕吻 官稱需阻嚇囚21月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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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飛機師的22歲青年,在Instagram認識13歲女童後,要求與她濕吻及口交。女童拒絕,但願意交換私處照片,豈料青年以此要脅女童。事主家姐發現事件,假扮女童與男網友交涉並報警。被告早前承認刑事恐嚇及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法官今判監21個月,又指要對成年人濫用社交媒體傷害兒童起阻嚇作用。

被告林天朗在區域法院承認刑事恐嚇等罪。(資料圖片)

被告仍希望在航空業發展

被告林天朗(22歲),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及兩項發佈兒童色情物品罪。

庭上透露,法庭早前為被告提取的心理及精神科等報告,顯示被告成長正常,學業中等,重犯機會中等。被告表示悔意,其家人希望法庭輕判,讓他在航空業發展。辯方律師早前亦曾透露,被告曾修讀航空的高級文憑,又欲往澳洲進修希望能成為機師。

官稱須阻嚇濫用社交媒體的人

法官考慮到被告年少,三份報告亦正面,惟此類罪行應判即時監禁。官指,被告向同屬13歲的女童朋友傳發照片,案情嚴重。官又指,現時不少人濫用社交媒體,判刑要收阻嚇之效。由於被告認罪,最終判21個月監禁。

相識即要求口交及濕吻

控方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透過Instagram認識女童X,其後被告向X提出口交和濕吻的要求,X拒絕,但答應交換私處相片。被告取得照片後,要脅要與X見面,並要與她口交和濕吻,否則會將女童的私處照片寄給女童的朋友。X害怕會被朋友取笑她拍私處照片,故向Instagram檢舉被告帳戶,令被告的帳戶被移除。被告即用另一帳戶,並再向X作出要求。

事主胞姐假裝與被告交涉

X的姐姐從X的Instagram帳戶發現事件,假扮X與被告交涉並報警。在警方安排下,X約被告見面時把被告拘捕,期間被告已把事主照片寄給她的兩名同學。被告說:「阿Sir對唔住,我以後唔敢,唔好拉我。」

案件編號:DCCC 18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