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經理推薦供應商 疑助父女公司得247萬合約 被控串謀詐騙
馬會在籌備130週年紀念時,一名女經理向馬會推薦紀念品供應商時,涉嫌把一對父女有關的6間公司,都列入推薦名單內,及至遴選階段時,疑叫下屬給這父女的公司給予較高的評分,令馬會最終把7份涉及逾247萬的合約,全部批予該對父女任董事的公司。該經理及父女被控串謀詐騙,他們否認指控,案件今(23歲)在區域法院開審。
三名被告:嚴仕芯,39歲,馬會創作事務經理;黃胄,58歲;及黃芷茵,33,歲。第二及第三被告是父女,三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不容許關聯公司參與同一競投
控方透露,馬會為確保公平競爭及公司利益,不容許有關連的供應商參與同一輪採購,同時亦只有在供應商名單上的公司,才能參與競投。
首被告自2010年任馬會創作事務經理,她的職責包括尋找合適供應商及處理採購申請。而次及第三被告,則是涉及該次採購活動的中標公司_皇朝印刷製作有限公司_的股東兼董事,皇朝亦於同年被納入馬會供應商的名單。
首被告推薦公司全與另兩被告有關
控方指,2014年馬會開始準備翌年的130週年紀念 ,首被告負責挑選採購紀念品的供應商。她於同年5月指示下屬,向採購組推薦了5間公司,惟該些公司事後被發現與皇朝有關。
採購組收到推薦名單後,會按價格等因素作評分,其中價格佔評分40%,首被告的創作事務組,則會就非價格因素,作餘下60%的評分。
另兩被告公司投得7份採購訂單
控方指,首被告的部門就非價格因素作評分時,首被告曾叫下屬給皇朝較高的分數;她又曾向下屬透露,除皇朝外的另5間公司,均與次被告有關,皇朝最終獲7份採購訂單,合共2,473,620元。控方亦會傳召首被告的三名下屬將會作控方證人。
辯方則指出,涉案的6間公司中,只有皇朝、盛世及SewSimply三間有關連。次被告及第三被告是皇朝的股東兼董事,第三被告案發時亦持有盛世及SewSimply;兩人為父女關係。
案件編號:DCCC63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