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民署批逸園卸責不合理 政府點算有533格力犬 12隻患病
澳門逸園賽狗場明天(21日)結業,賽狗會今天(20日)開始遷離現址,然而場內逾500隻格力犬去向未明。澳門政府晚上表示,民政總署派員進入逸園,確認場內有533隻格力犬,其中12隻有慢性皮膚病和輕微肚瀉,其餘身體狀況正常。公告中提到,逸園今再去信要求按《動物保護法》規定,將照顧格力犬責任轉交予民署,而民署回覆表示,明確拒絕有關請求,重申一旦逸園在期滿時未將格力犬隻遷離,將按《動物保護法》進行檢控。
另外,民署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表示,現時民署已派員照顧狗場內的犬隻,並已通知逸園須於7個工作天內領回動物,否則按照《動物保護法》,逸園等同遺棄動物,而遺棄每一隻動物將被罰澳門幣2萬至10萬元。
民署調配獸醫等十多人到場覆檢犬隻狀況
澳門政府今天(20日)晚上發稿,指今日下午3時,民政總署派員進入逸園狗房範圍,了解格力犬的狀況及環境設施,當局發現狗房範圍仍有500多隻格力犬,為確保格力犬隻得到適當照顧,民署已調配獸醫、動保監督、管護人員等十多人到場,對狗房內的情況進行巡查,並覆檢病歷及犬隻的狀況。
澳門民署表示,經獸醫檢查後,確認逸園狗場現有533隻格力犬隻,其中12隻有慢性皮膚病和輕微肚瀉,其餘身體狀況正常,不需特別照顧或護理。民署動保督察到晚上仍在現場為犬隻做登記。
民署:明確拒絕轉交格力犬請求 期滿未遷離將按《動物保護法》檢控
逸園賽狗公司執行董事梁安琪雖然多次重申,不會棄養格力犬。但澳門政府今日晚上(20日)發出的新聞稿內提及,逸園今日(20日)再函要求按《動物保護法》第17條的規定,將照顧格力犬責任轉交予民署,而民署已覆函,「明確拒絕有關不合理的請求,並重申一旦逸園於期限屆滿時仍未將有關格力犬隻遷離狗場,將按《動物保護法》進行檢控」。
基於動物保護前提,民署稱,已制定措施確保狗場的格力犬隻得到照顧,除了預先調配工作入員、安排場地保安清潔服務外,亦已聯絡動物保護團體在必要時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