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審處藝術情色不分非首次 「大衞像」照片廣告曾被評二級不雅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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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樹新作《刺殺騎士團長》被淫褻物品審裁處暫評為二級不雅,被外界斥荒謬。事實上,影視處與淫審處過去被指藝術色情不分,評級並非首次引起爭議。早於1994年,有傳媒刊登「大衞像」照片廣告,舉世公認的藝術品,卻被評為二級不雅,引起爭議,最終上訴至高等法院後改列一級。

2007年《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內容曾被評為二級不雅,學生報負責人上訴後獲勝,並獲撤回評級。(網上圖片)

淫審處藝術與情色不分的最經典案例可追溯於1994年12月,《東快訊》刊登一則印有「大衞像」照片的廣告,但影視處將刊物送檢,色情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現稱淫審處),曾一度評定廣告為第二類不雅物品。

最後,有傳媒上訴至高等法院,審裁處才改列為第一級,即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當時判詞指,有五百年歷史的「大衞像」是文藝復興時代的藝術品,任何合情理及有正常道德標準的人,都不會視作品「不雅」,批評審裁處評級浪費時間、金錢及資源。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曾被評二級 上訴後獲勝獲撤銷 

2007年,《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內容涉及討論人獸交、亂倫等,遭輿論斥為「淫穢」,而《明報》副刊「星期日生活」因刊載學生報部份問卷,同遭淫褻物品審裁處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負責人提出上訴。

最終在2010年高等法院裁定《中大學生報》及《明報》勝訴,撤銷暫定評級。 判詞指,淫審處只表示《中大學生報》的「圖片及文字」構成不雅,未指明有問題部份,過於籠統。判詞指,淫審處在初步評級時,無責任交代原因的做法,令處方以粗疏及不嚴謹手法處理,促請當局考慮是否投放更多資源在淫審處,以維持該處恰當地運作。

同志詩提及「啜核」、「私處」字眼 被評二級

另外,2007年同志組織「女同學社」舉辦同志創作展,但因其中一首短訊詩包括「又想咀咀疊」、「啜核」及「私處」等字眼,被淫審處評為二級不雅。有文化研究學者游靜當時評論指,坊間有異性戀文章更露骨,不認為詩內用字過份。她亦認為,女同性為弱勢社群,難得透過展覽表達心思,卻仍遭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