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江訪港】警方:記者大部分時間可自由採訪
撰文:黃煒堯 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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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在即,香港政府嚴陣以待,警方先定性反恐及保安行動,又設置大規模鐵馬和劃保安區,保安規格接近四年前胡錦濤訪港時的情況。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黃志雄表示,警方留意到近年國際恐襲的趨勢,在風險評估時有全盤考慮,因此在張德江車隊接近時會加強保安措施,但強調記者在大部分時間可自由採訪,警方已盡量把對公眾的影響減到最低。
被問到若發現航拍機進入有關範圍如何處理,黃指警方有需要保障市民生命及財產,若有不明或不清楚的物體接近,警方要採取高度戒備,會用所有可用的方法處理。
對於設立保安區範圍出自甚麼法理基礎,黄志雄指,是根據警隊條例第10條制定。本網翻查資料,警隊條例第10條是列明「警隊的責任」,概述警隊的職責是採取合法措施維持治安,規管交通和公眾地方的遊行集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