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整容醫生涉無牌行醫 官指減肥建議不算疾病診斷 裁被告罪脫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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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整容公司團隊涉來港在金鐘5星級酒店內無牌行醫,遭警方和衛生署「放蛇」光顧搜證。兩南韓男女及一名香港女子因而被控無牌行醫,及違反逗留條件等五項罪名,案件今(16日)於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被告過程中只就減肥提出建議,非對「疾病」作診斷,未構成執業行為,故裁定三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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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為韓籍女子Ryu Seung Yeon(經理,28歲)、韓籍男子Seo Jae Won(整容醫生,37歲)及香港女子張洛殷(33歲)。
放蛇警指被告曾為她度身檢查
曾參與該「放蛇」行動的女警供稱,她於2016年11月20日往金鐘港麗酒店往搜證時,由首被告為她量度身體不同部位,包括小腿、大腿及手臂等部位;整容醫生Seo亦有為她按壓及捏任身體,又向她講解整形所需療程,但他稱香港沒有公司,抽脂及整鼻手術需到南韓進行。
官指減肥建議不算疾病診斷
裁判官裁決時指,認為法例上就「疾病」一詞,未有明確定義,被告們在與女警的對談中,可能曾就減肥提供建議,但這非「疾病」的診斷,故認為案中被告未作出執業行為。至於被告提議以何種方式塑形,如提到可抽脂、手術的風險評估,及傷口處理等,則明顯屬外科診斷,且是針對仍未發生的問題,並非當下情況的診斷,故認為控方並未能證明被告無牌行醫,同時亦未能證告違反逗留條件,故裁定所有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 6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