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車禍檢討】區議員曾於車禍前 要求加裝快相機及限速標誌
今年初大埔公路九巴翻側釀成19死66傷的慘劇,由政府成立的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今日(14日)於政府總部展開第五節及第六節的聽證會。
第五節的聽證會於今早舉行,大埔、沙田、深水埗區議派代表出席;而第六節的聽證會則會於今日下午3時舉行,屆時將有德國黑盒製造商的系統工程組長Mr. JAN Kulis 透過視像聽證會作供。
有大埔區議員指出,曾在大埔九巴翻側車禍發生前,就涉事路段建議加裝時速限制標誌及偵速攝錄機,惟警方只以書面回覆指,運輸署未有計劃安裝。
大埔公路九巴翻側事故發生在大埔公路的大埔滘段。大埔區議員陳笑權指出,曾於車禍發生前,早於2017年6月已去信警方,指出居民曾投訴該路段在深宵時分及假日,經常有車輛高速行駛,造成噪音滋擾;又擔心超速駕駛造成嚴重意外,故要求警方就涉事路段安裝50公里時速限制標誌以及偵速攝錄機,惟當時警方只以書面回覆,安裝地點由運輸署決定,惟署方未有計劃就該地段安裝偵速攝錄機。
大埔區議員任啟邦稱,就肇事路段有多名區議員早於意外發生前,向當局提出該路段有可預測的意外,惟運輸署經常以多種技術因素拒絕區議員的建議,任啟邦為此感到不滿,指「見到有人命傷亡,部門先會積極考慮回應,如果無呢件事發生,根本不能催生區議員多年的訴求」。
直至九巴車禍發生後,運輸署落實於大埔公路段近赤泥坪安裝偵速攝錄機,惟以訂貨需時為理由,並指出需經過多個政府部門審批,故在今年底才能成功完成安裝;而涉事路段的車速限制,即介乎赤泥坪至雍宜路的一段,已於今年4月27日落實,由時速70公里降至50公里。
至於車長的工作時數,運輸署向專營巴士發出《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中,車長每日工作時數(特別更)不得超過14小時。大埔區議員黃碧嬌認為,車長駕駛時沒有一刻可以鬆懈,工作期間承擔過百人生命,故工作逾14小時是「絕對不適合」。深水埗區議員林家輝提及,巴士車長不時受乘客指責,又需要應付突發情況,如最近的九巴刺針事件,車長實際上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壓力,建議最長工時應縮減至10小時,並一併檢視車長的薪酬及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