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迷涉大鬧站長室案 車務督察供稱:車長職員證能開動巴士
三名巴士迷疑為過足「巴士癮」,涉嫌闖入站長室偷取巴士路線膠牌及路線圖案,早前有一人認罪,今再有一巴士迷認罪,並稱因為一時貪玩,穿上九巴的紫色外套,「偷架車嚟揸」;但另一被告仍拒認罪,並稱當時在瞓覺,對事不知情。車務督察今(10日)供稱,車長職員證已能開動巴士。
三名被告:郭俊廷,20歲;姚浩賢,19歲;及陳浩賢,22歲,被控串謀爆竊罪、入屋犯法等罪,指他們於去年2月12日爆竊屯門兆康站、良景邨巴士總站,和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的站長室。其中郭早前已認罪,姚則今天認罪,陳否認控罪。
次被告認兆康站駕走巴士
次被告姚浩賢,今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及一項未獲授權取用運輸工具罪。控方案情指,姚於2017年2月12日,在屯門兆康苑巴士總站,偷取巴士路牌貼紙及路線資料紙。
認罪被告8月判刑
其後,姚又身穿紫色的九巴外套步往附近的巴士站,開往兆康苑巴士站,接載其同黨至另外兩個巴士站,最終駛往屯門紫田村,同黨就將盜取了的物件放置一輛退役巴士內,其後被告便將巴士駛回原處。
姚在警誡下說:「我都係一時貪玩先偷架車嚟揸,比次機會啦。」法官將姚的案件押後至8月21日判刑。
車長職員證已能開動巴士
第三被告陳浩賢則否認串謀入屋犯法罪。控方傳召九巴車務督察林栢基出庭作供,林稱事發後有站長對他匯報,指屯門鐵路站站長室遺失了門鎖,密碼鎖亦有明顯被撬開過的痕跡。他其後往兆康站及良景站調查,發現站內亦有路線資料牌遺失。
林稱,現時車長以職員證拍卡於巴士八達通付款處,便能開動巴士,不需用車匙開動巴士,而巴士上亦設有全球定位系統,而車尾亦有開動巴士的裝置,用以予維修人員使用。
第三被告與另兩人晚飯後已回家睡覺
控方下午播放陳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記錄。陳稱他與另兩名被告郭俊廷和姚浩賢數年前一起玩電腦遊戲認識,三人會相約吃飯。他稱知道郭和姚合資買了一輛退役巴士,二人會打理巴士及洗車。他曾往參觀巴士,但不知道二人買巴士用了多少錢。他又指,知道郭在旺角租了迷你倉擺放巴士零件。
陳稱去年2月11日晚上他相約了郭在元朗吃飯,翌日凌晨回家,凌晨3時半已在家中睡覺。他稱,同在家中的母親並不知道他回家。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DCCC 86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