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工程屢爆醜聞 港鐵已袋逾66億管理費 陳淑莊斥不值得
港鐵沙中線工程連環爆出問題,政府及港鐵被轟監管不力。翻查資料,港鐵作為沙中線的項目管理人,可收取由政府支付的「項目管理費」,目前總額近79億元;截至今年5月,港鐵已袋逾66億元管理費,主要用作管理及監督工作人員的薪金。
工程事故頻生下,該筆款項或可能有增無減,參照當年高鐵香港段出現超支延誤後,所獲管理費就有所提升。換言之,沙中線一旦受現時工程問題影響,若再度延誤超支,港鐵或因工程費用水漲船高,有可能從而獲取更多管理費。運房局回應指,如港鐵違反其任何所保證的事項,政府可向其展開追討。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現行機制令港鐵沒有誘因改善監管制度,政府應先審視沙中線工程質素是否達標,才決定批予管理費。
項目管理費主要支付施工監管人員薪酬
沙中線工程是政府以委託協議委任港鐵建造,擁有權屬政府,政府需向港鐵支付項目管理費,每年限額為30億,最高總額為150億。所謂項目管理費,主要用作支付沙中線工作人員的薪酬,當中八成為施工監管人員的薪酬,如工程師、建築師、技術人員等;一成半為合約管理人員;其餘半成用作其他支援,如地區聯絡人員。
項目管理費最初訂為工程費用的16.5%,隨即被議員轟訂得太高;經過獨立顧問評估後,下調為整項沙中線工程的預算建造費用及應急費用的10.5%,按2011年9月價格計算,管理費預算總額為60.97億元。當時工程造價估算逾600億元。
沙中線屢超支 項目管理費近79億
不過,沙中線工程之後出現超支,港鐵於2012年公布,基於建造物料價格上升等因素,按付款當日價格,沙中線造價升至798億;及至2017年6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為沙中線前期工程追加8.48億元;同年12月,港鐵再公布主體工程超支165.01億元(當中包括可能上調的項目管理費),總造價飆升至971億元。至於日後會否再超支,港鐵沒有正面回應,而政府仍在審核港鐵的估算。
根據港鐵2017年年報,因應沙中線項目,政府需為項目管理費繳款78.93億港元,佔當時主體工程費798.14億元的約9.9%。年報又指,2017年度內,沙中線的項目管理收入為9.92億港元;2016年為9.79億;2015年為9.13億。
運房局已支付逾66億管理費予港鐵
根據運輸及房屋局向《香港01》提供最新的資料顯示,由2008年12月開始,至2018年5月,沙中線項目的項目管理費支出為66.09億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即港鐵已「穩袋」逾66億元。
高鐵超支延期 所獲管理費上升
沙中線工程多次超支,又再三被揭工程出問題,但按照政府與港鐵的協議,港鐵仍可收取相當於工程費用總額約一成的項目管理費,換言之,如果沙中線因工程問題再度超支,政府所繳的管理費或更高。
以高鐵工程為例,同樣超支又延遲通車,在2015年6月底,港鐵在向政府提交的高鐵項目最新估算,當中在原訂的45.9億元項目管理費上,額外追加19.4億元;當時有傳媒引述港鐵消息人士指,當初協定的45.9億元管理費,是以截至2015年完工計算,主要用以支付員工薪酬,超時便要追加。
高鐵項目管理費每月平均約7000萬,延誤三年,故追加約20億的管理費。後來經政府審核,額外管理費用僅下調1.86億,至17.54億。即港鐵就高鐵項目,收取合共63.4億的管理費。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委員陳淑莊認為,政府撥出項目管理費前,應先審視沙中線工程進度,若出現超支、延誤等情況,不可能照額支付,必須扣減。她又批評,港鐵現時無法妥善管理承辦商,未能承擔應有責任;之後會展站連續牆安裝又出錯,顯示監工根本未能如常發揮作用,不值得獲取全數管理費。她續指,如果屢次犯錯,仍可獲得工程總額10.5%的管理費,「港鐵根本無誘因做好監管」。
政府索償額設上限 陳淑莊轟「戇居」
根據沙中線管理協議,港鐵需以專業稱職,以及合理的技術和謹慎程度興建沙中線,如果港鐵有違協議,政府可提出索償,以彌補因港鐵疏忽而造成的損失;當中索償額的上限,為港鐵所獲得的項目管理費總額。
對於協議,陳淑莊形容為「戇居」,認為不應該設置索償上限,尤其現時事故頻生。不過她表示,政府如要申請索償,會有一定困難,因為政府需證明到有「實際損失」,現階段未必可以證明。
運房局:有權向港鐵追討
運輸及房屋局回覆《香港01》指,政府與港鐵於2012年簽訂主要工程的「委託協議」,港鐵身為受託人,除了負責建造、測試、試運行沙中線鐵路,亦須就工程計劃提供管理和監督服務。
運房局指,港鐵須盡最大努力,完成或促使其他人完成工作,盡量減少延誤;就此,港鐵應確保,工程於一定程度的技能和監督水平下進行。運房局強調,如港鐵違反其任何所保證的事項,政府可向其展開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