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大招風】馬逢國:相信兩電影道具領班不知情下犯法 願助上訴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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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道具領班張偉全及另一名男子羅潤霖,被指管有道具港幣鈔票,於昨日(31日)於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保管偽製紙幣罪成,判二人入獄4月但緩刑2年。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表示,對案件的判決表示關注,馬說,若兩名被告有意上訴,他願意提供協助。
馬逢國表示,本港電影製作要求一向為嚴謹真實,如觀眾投入電影時,留意到鈔票上「道具」的字眼,認為會影響觀眾投入程度,同時,要求使用道具鈔票後即時銷毀,做法亦不理想。他認為,今次的判決反映現行法例落後,未能配合業界操作。
馬逢國認為,今次事件當中,沒有顯示出當事人有動機,及對有關鈔票做出其他用途,故相信他們在不知情下犯法,並給予同情,他又指,將會去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跟進,尋求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