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敗訴 港視不上訴至終審法院

撰文:黎梓緯
出版:更新:
港視公布不會就發牌司法覆核案件作上訴。

香港電視不獲發牌而提出司法覆核的案件,今年4月法庭裁定行會勝訴。早前表示會考慮再上訴的港視,今日公布指董事會基於法律意見,將不會就裁決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聲明中指今年四月六日,上訴法庭就港視發牌的司法覆核案件作判決,裁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得直,同時取消原訟法庭的判決及命令,亦撤銷港視的司法覆核申請。港視指經董事會確認及考慮法律意見後,將不會就該裁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行會認為不能容納多於3間電視台

2013年商務及發展局長蘇錦樑宣布免費電視牌照的審批結果,惟香港電視網絡的申請,被行會以「市場未能容納多於3間電視台」為由否決。港視就未能發牌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並於去年4月獲判勝訴。

行會於今年2月就案件提出上訴,至4月上訴庭頒下判詞,認為行會有權以循序漸進方式發牌,決定並無不當,故最終推翻原審決定,判行會勝訴。裁決後,港視發聲明表示失望,並考慮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