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唐琳玲突稱耶穌指她是無辜的 堅稱沒有精神病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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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子唐琳玲上周三(23日)疑在高等法院正處理佔旺藐視法庭案的法庭內拍照,法官後准她以5萬元作保釋,惟她未有依時交款,更被發現非在報稱地址居住,法庭昨日發出拘捕令,短短於數小時便在金鐘範圍把她被捕,唐今早由警車押送到高院應訊,控方庭上透露,在唐的手機內發現3張庭內拍攝照片,並拍到律師及部份被告,惟她即向法官稱,曾與耶穌對話,更指耶穌指她不算拍照,認為她是無辜的。官把案押後明天處理。

唐琳玲在發出拘捕令的同日下午二時許即在香港萬豪酒店附近被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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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琳玲(35歲)早前批准以5萬元保釋,但控方發現她未有依規定於72小時限期內繳款,亦發現唐向法庭所報稱的地址也不存在。法庭昨早發出拘捕令,警員昨午二時許便在香港萬豪酒店附近拘捕唐。

唐手機內發現3庭上拍攝照片

控方今(30日)在庭上透露,警方已向3人錄取口供,亦有為唐錄警誡供詞,但唐保持緘默,未有回應;唐亦有向警方提供其手機的密碼,警方從中發現3張在高院第28號庭,即審理佔旺清場案的法庭內拍攝到的相片,相片並拍攝到負責該案的律師。

唐稱曾與耶穌對話

唐聽畢控方發言後,以普通話回應法官陳慶偉說,這佔旺案件是公開案件,涉公眾利益,應該更為公開,而庭內的法律人員都在庭內打電話,明顯違反法院標誌所不允許的事,又突然說:「Jesus(耶穌)和我交談了一下,覺得我非常無辜。」之後又說耶穌認為她是沒有拍照的。

法官最後決定將唐繼續扣押,會讓法援署職員到法院協助唐,但也透露唐報稱收入或不符合申請法援資格,又指示律政司要儘快處理其控罪,看是否能明天進行簡易審訊。

唐又稱錢都被人用光了

唐又解釋,她的錢及信用卡被他人挪用至無錢,故未能繳5萬元保釋金。陳官即回應,這表示即使他讓唐保釋外出,唐也無法籌到足夠金額了。陳官又問唐為何向法庭呈上不存在的地址,唐解釋因她不太熟悉香港地址的寫法,可以重新修改。陳官聞言問:「Have you suffered from mental illness?」(你有沒有患過精神病?)唐即微笑說:「沒有,絕對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