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橫頭磡邨住戶交富戶申報表混亂 應耀康愧對梁展文金句?

撰文:黃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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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無小事,何況涉及近76萬公屋住戶、超過200萬居民受影響的富戶政策?房委會去年通過經修訂的富戶政策,今年需申報的住戶須在後天(31日)或之前,把申報表交回屋邨辦事處,惟樂富橫頭磡邨的房屋署外判物業管理公司,竟擅用「派籌」安排,令數以千計住戶連日飽受煎熬,事件令人再次關注房屋署外判制度的千瘡百孔老問題。
富戶政策推出超過30年,受影響住戶每兩年一次申報入息及資產,其實已運作多年,一直都無出現岔子,何解竟然有屋邨出現有異一般做法的安排,需要取籌才可交表,令數以千計居民受折騰,究竟房屋署要置居民於甚麼境地?

房委會轄下約40萬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日後或可准許出租予輪候公屋人士。(資料圖片)

海麗邨工潮已見房署對外判服務監管不足

《香港01》記者曾向兩位服務社區多年的房委會成員查詢,不約而同均指,從未聽聞公屋住戶交申報表要取籌,多年來其實只是把交申報表放在收集箱,待發現有問題職員才會致電通知住戶補交或更改資料。今次橫頭磡邨物業服務辦事處罕有的做法,令他們感到房屋署的外判工作,特別在監管方面實有不足之處。

事實上,擁有近萬名公務員及合約工的房屋署,近年在監管外判服務表現,可謂強差人意。如今年初爆發的海麗邨工潮,房署高層為何能對承辦商拖欠清潔工遣散費、以低薪聘用工人情況視若無睹,當事件曝光後,房署高層只是龜縮起來,一直拒絕站出來徹底交代。

多年前房署外判承辦商表現欠佳,更出現剝削外判工人情況,時任房屋署署長的梁展文,曾公開表示:「工作可以外判,責任不能外判。」這一番說話,不知現任房屋署署長應耀康是否拋諸腦後?

現任房屋署署長應耀康任內,發生鉛水及海麗工潮事件。(資料圖片)

房署須緊記工作可以外判    責任不能外判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去年4月發表報告,批評房署在處理公屋食水含鉛等事件,反映管治差劣、態度散漫,報告更指應耀康既是鉛水事件跨部門會議主席,卻無為最初7次會議擬備會議紀要,認為他「難辭其咎」。

一個屋邨出現亂象,數千人受影響,房署可能只需用一句「僅屬個別事件」開脫,但所謂星星之火足以燎原,應耀康必須吸取教訓,不能繼續讓房署人員繼續推搪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