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內地女子唐琳玲未交5萬保釋金 法庭發出拘捕令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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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子唐琳玲上周三(23日)涉在高院庭內拍照,上周五再出庭時,就她聘用律師的事攪出一場「鬧劇」,最後法官陳慶偉決定把案件交警方調查,把案押後至6月15日再訊,並准唐以5萬元保釋候訊,惟唐未有交出保釋金,法庭今發出拘捕令。最近消息指,唐於拘捕令發出後約4小時,便在金鐘JW萬豪酒店被捕,並會即押送到法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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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留下地址並不存在
律政司代表今指出,法庭准唐在72小內時繳款,惟期限已過,唐至今仍未交出款項。警方曾到唐留下的地址拍門,發現沒有唐聲稱居住的單位號碼。法官陳慶偉即發出拘捕令。
唐琳玲的背景一直撲朔迷離,她初時在庭上向法官自稱法律人員,之後又改口稱並非在律師樓工作,後來有傳她是中鐵建一名副總經理,但中鐵建已聲明從未聘請唐。唐曾稱居住在金鐘香格里拉酒店,之後又稱事件被揭發後,已搬到朋友家暫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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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公然拍照後稱喜歡拍便拍
唐上周三被發現在高院一法庭內拍照,當時正審理一宗佔旺清場相關的藐視法庭案,法官即場問唐是否在拍照,唐堅持以英文回應說:「我喜歡拍照便拍照,我喜歡與法官拍照也可以。」之後又不斷稱,認為這是公開審訊,應該有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