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案】控方需時作調查案件押後 被告陳同佳繼續還押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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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子潘曉穎與男友到台灣旅遊後失踪,她在香港的銀行戶口卻被人提走1.8萬元,台灣警方其後在竹圍捷運站附近發現潘的屍體。香港警方控告潘的男友兩項盜竊罪和一項處理贓物罪,案件今(12)在觀塘法院提堂。控方稱需時讓警方繼續調查,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訊。

20歲潘曉穎早前與19歲男友陳同佳(左)合照。 (資料圖片)

被告陳同佳,19歲,報稱學生,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指他於2018年3月13日處理贓物,即一部屬於潘曉穎的casio相機、iphone6手提電話、一張提款卡2萬元台幣;另被控兩項盜竊罪,指他在本月21到23日,在鑽石山荷里活商場的自動提款機外,合共偷取屬於潘的港幣18500元。

陳今日身穿藍色上衣、黑色外套,表現平靜,全程不發一言。控方稱需時讓警方繼續調查,要求押後四星期,期間反對陳保釋,而陳亦沒有保釋申請。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提堂。

案件編號:KTCC5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