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狗落街】鄺俊宇批目前法例落後 促政府檢討及成立動物警察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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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的白色銀狐犬「小白」較早前慘遭主人於長沙灣「掟落街」。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今日(8日)出席《城市論壇》時指出,由於《道路交通條例》中的動物定義僅涵蓋牛、羊、騾、豬等動物,惟不包括貓狗,若駕駛者不小心撞到貓狗不顧而去,按目前法例是沒有刑責的。他批評,現時與寵物有關的法例落後及零碎,促政府檢討相關法例,並成立動物警察。法政匯思召集人暨動物權益小組成員蔡騏亦表示,目前警方或以專案小組的方式來調查疑虐待動物的案件,惟在沒有動物警察的情況下,須等待愛協的動物專家到場搜証,有機會影響調查進度。
鄺俊宇:警方專案小隊或將虐待動物案當「雜項」處理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今日(8日)出席《城市論壇》時表示,目前香港約有13個警區設有專案小隊,處理虐待動物案,惟提到有部份對動物不太重視的警區,即使接到虐待動物案都有機會當作「雜項」處理。鄺批評,現時本港與寵物有關的法例過時及零碎,促政府檢討相關法例,並成立動物警察。
麥志豪促政府制訂完善的《動物保護法》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指出,現時部份與動物有關的法例,其立法原意非保障動物。麥舉例指,根據現行條例,若主人無合理解釋而遺棄動物,屬違反《狂犬病條例》,而非從保障動物角度出發。麥亦提到,目前僅得狗隻須植入晶片,而養貓就無須登記及植入晶片,認為政府應制訂完善的《動物保護法》。
法政匯思召集人暨動物權益小組成員蔡騏表示,目前警方或以專案小組的方式來調查疑虐待動物的案件,惟在沒有動物警察的情況下,須等待愛協的動物專家到場搜証,影響調查進度。他亦指,政府沒就寵物美容業進行監管及發牌,反映目前制度有漏洞。
香港寵物業商會秘書長馮建昌回應稱,支持政府就《動物保護法》立法,亦願意配合,惟屆時須按立法的監管詳情作考慮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