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演藝學院資助課程收生不足 部分校董出席率僅29%

撰文:黎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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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建議演藝學院密切監察收生情況及處理收生不足的問題。(01美術)

審計署發表新一份衡工量值報告,發現演藝學院存在多項問題,其中學士學位及副學位課程收生不足持續上升,其中以戲曲學院收生不足率最高達26%。另外,演藝學院亦被發現部份儲備在用於特定用途後,未用餘額未有撥回到儲備;另亦有部分校董會議出席率不足三成。

報告指出,演藝學院學士及副學位課程收生不足的數目,由 2012/13 學年的2%升至 2015/16 學年的5%,在學院的6個分院當中,戲曲學院在2015/16學年的收生不足數目達26%,冠絕各學院。由於演藝學院沒有區分本地學生和非本地學生,乃是以學生總數的20%為限取錄非本地學生,難以確保所有教資會資助學額只會分配給本地學生,審計署建議民政事務署為演藝學院制訂非本地學生取錄政策。

此外,審計署指出,雖然演藝學院將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費,與教資會資助院校的學費看齊至每年42,100元,但非本地學生徵收同等學費下,未有收回非本地學生全部額外直接成本的學費,對此演藝學院回應稱正制訂逐步增加學費的安排。

審計報告亦發現,演藝學院逐步淘汰部分副學位課程,使畢業生人數由 2011/12學年高峰期的 418 人減至 2014/15 學年的222 人,減幅為47%,導致投身演藝界的人員減少;而演藝學院的「學生單位成本」,亦呈上升趨勢,由2005/06學年的17萬元,增至上學年超過30萬元,增幅達80%。

演藝學院亦被揭校董會內兩名成員,在2013至2014年的任期内,出席校董會會議比率偏低,僅得29%,但兩人均再度獲委任,任期由2015至2016年。另外,即使校董會在2015年3月決定,演藝學院30周年慶祝活動資助餘額140萬元撥回儲備,但截至2016年1月仍未撥回款項。此外,校園擴建計劃較延誤兩年,而民政事務局尚未把工程計劃延誤及範圍縮減一事知會立法會,行政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