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建停機坪】與民居距離無規管 民航條例被批不合時宜
撰文:鄧麗婷
出版:更新:
截至2016年3月,本港共有15架在本港註冊的私人直升機,較2013年6月的12架急增25%。民航處發言人回覆《香港01》時稱,「私人直升機可在任何安全及合適的地點升降」,但機師必須得到該土地擁有者的同意,並遵守低飛的規定方能升降。
不過,民航條例並無列明何為「安全及合適」的升降地點,包括停機坪與民居之間的最短安全距離,法例明顯存在灰色地帶。環保觸覺總幹事譚凱邦批評,直升機升降必須考慮多個因素,其中停機坪與民居的距離相當重要,形容民航條例未有將這個因素包涵在內是不合時宜。
對於民航處審批直升機升降申請時,未有諮詢相關部門該地的規劃用途,他坦言感到很詫異,直斥政府部門各自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