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錢4000】財政預算案派錢 首先要合乎4大條件 你有無份?
撰文:羅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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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聯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見記者,表示將向合資格人士派發一筆過4000元,申請者需於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無物業、無領取綜援,無交薪俸稅等,預計共280萬人受惠,料涉約110億元,預料於下個財政年度預算案前發放。
陳茂波今日會見傳媒時表示,獲發4000元的合資格人士,必需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於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持有香港身份證並經常居於香港;
2)在港沒擁有任何無物業;
3)無領取綜援、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傷殘津貼;
4)2017至18無繳交任何薪俸稅,並就此作出聲明,或退稅少於四千元,需出示稅單證明。
陳茂波表示,預計共280萬人受惠,料涉約110億元。他又補充,部分市民擁有物業作自主用途,沒有繳交薪奉稅,而所享有的差餉寛免又或少於4000元,或需繳交薪奉稅,但所獲的退稅得益亦少於4000元,在此情況下,這些市民亦可獲得發當中差額。
下個財政預算案前發放
另外,陳茂波表示,預算案中向申領高齡津貼、傷殘津貼等發放額外兩個月的援助金,若有關額外發放的金額不足4000元,亦都會發獲放差額,預料下個財政預算案前發放4000元;此計劃會由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執行,會快盡公布細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