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要求政府補貼薪酬差額 讓殘疾人士受最低工資保障
最低工資自2011年實施以來,讓基層生活得以提升,但在職傷健人士卻未必受惠,因為他們會接受「生產能力評估」,經評估後,薪酬或會打折。譚女士因車禍以致左手、左腳及視力都受影響,經評估後只能領取70%薪酬,所以她現時時薪為最低工資的七折,即22.7元。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補貼可以鼓勵殘疾人士就業,釋放社會勞動力。
在職傷健者望公眾認同
在現行制度下,殘疾人士為了更容易受聘,會接受「生產能力評估」,變相是自動減人工,以增加受聘機會。由政府認可的評估員按其工作表現評定其可獲的薪酬。
現年55歲的譚女士於慈善機構分店任店務員,負責收銀、執貨等工作。由於她11歲時發生車禍,做腦部手術,影響神經線,以致左手、左腳難發力,日常生活亦只依賴右眼視力。 她於2015年3月進行評估,被評定生產能力為70%。店務員時薪為32.5元,但她只能獲七成,即時薪22.7元。她一般每週工作5天,每天6-8小時,月薪約3100元,如果獲政府補貼,預料每月多900元。「多一點錢,可以偶爾飲茶,多買一件衣服,我身上這衣服不過20多元。」 她期望政府有補貼,讓她領取最低工資,認同她的努力。
補貼是雙贏 既省錢亦釋放勞動力
對殘疾人士而言,工作不止是收入,也是尊嚴。
香港復康力量會長葉湛溪指殘疾人士了解自己生產力或較一般人低,往往自願參與評估,但接受評估後,傷健人士最低只能領薪酬50%,會降低他們工作意慾。他建議政府補貼在職傷健人士的薪酬與最低工資的差額,「補貼是雙贏的局面,政府可能補貼二、三千元,殘疾人士就可以靠自己努力賺錢,政府亦省卻綜援資助金額。」
張超雄指如果最低工資的設立是為了保障基層生活,反問:「那麼殘疾人士的基本生活保障又如何?他們同樣要食飯、生活。」他又認為社會追求效率、生產力,因而避免聘用殘疾人士,若單單就一間公司而言,聘用殘疾人士的生產力可能較一般人低,但宏觀而言,當所有機構、企業都願意聘用殘疾人士,是增加社會整體勞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