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官員被指行為失當案 辯方︰與南丫海難無關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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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平治(圖)的律師稱南丫海難並非因缺乏足夠小童救生衣而導致。(鄧子盈攝)

2012年南丫海難慘劇發生後,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指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時,指示下屬不用確保船隻航行時存放兒童救生衣,被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蘇被指在接受運輸及房屋局調查時曾作出招認,但蘇指調查時不知會被用作控事檢控,因而要求法庭不應接納運房局問卷及會面紀錄作為呈堂證供;要求今午獲法庭接納。蘇的律師進一步指控罪與南丫海難無關,要求法庭不要把海難調查報告也納入證供,法官把案押後明天處理。

 

區域法院法官游德康稱,雖然運房局內部調查的問卷及會面中,蘇是自願作出回應,但為避免對他造成不公,決定拒絕接納有關文件為呈堂證物。

 

辯方律師指南丫海難與本案無關,要求不要把海難調查報告列為證供。

 

法官遂把案押後至明日(4月19日)正式開審,惟蘇的律師提出,認為法庭同樣不應接納南丫海難調查報告作為證據,因為控方案情並不是指南丫IV號缺乏足夠小童救生衣,從而導致南丫海難,並指南丫海難跟與本案控罪無關。控辯雙方將在案件開審前,再商討是否遞交調查報告的附件作證。

控罪指,蘇平治在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期間,在無合理辯解下,指示下屬人員不用確保船隻航行時有存放兒童救生衣,其後亦無撤銷有關指示,構成嚴重不當行為。

 

案件編號:DCCC 38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