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或禁選立法會? 林鄭:選舉主任決定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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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日表示,「結束一黨專政」言論或違反國家憲法,認為有意參選立法會的人士要考慮結果。
特首林鄭月娥被問到此事時指,沒有正面回應叫「結束一黨專政」會否不符參選資格,僅稱參選立法會的資格問題需按照法律處理,並交由選舉主任作出有關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在「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或跟憲法新修訂的內容以及《基本法》牴觸,想參選立法會的人要考慮。
他指參選立法會需要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別行政區,而《基本法》源於憲法,而憲法修訂增加的內容,說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以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質,是要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肯定中國共產黨不只是執政黨,亦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緊密連在一起。
林鄭今日被記者問及此事時重申,過去已多次指出,就參選立法會選舉的資格問題,需要按照法律處理。她指,當出現選舉時,要視乎當時的法律要求,及審視每名參選人的相關證據後,由選舉主任作出有關決定。她亦重申,提倡港獨等言論不符合基本法第104條的規定。